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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工作室聲明]最近,由于吳宣儀與鄭爽的意外碰撞,雙方的粉絲之間爆發了一場激烈的口水戰,口水戰被視為愈演愈烈。1月7日,鄭爽微博事務部(鄭爽虛擬工作室)宣布,部分網絡用戶惡意制作和傳播鄭爽虛假信息內容、詆毀明星形象、發表不良言論、捏造事實、進行人身攻擊,涉嫌構成侵犯鄭爽名譽權。公司已經依法取得證據,并聘請了律師進行處理。在同時發布的一份律師聲明中,他寫道,他嚴厲譴責并警告侵權者立即停止傳播涉嫌侵犯鄭爽及其家人名譽權的內容。律師已經取得了涉嫌侵權的證據。對于拒絕停止和糾正侵權行為的侵權人,將繼續取證,堅持通過法律法規遏制網絡語言暴力,并依法追究謠言傳播者的法律責任。盡管鄭爽工作室沒有明確指出誰是訴訟的主體,但它明確指出了吳宣儀的忠實粉絲。作為對鄭爽工作室聲明的回應,一位來自吳宣儀的超級粉絲說:“火箭少女的11個家庭中有三個給我發了信,鄭爽,你晚點再給我。”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于辦理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實際點擊瀏覽同一誹謗信息5000次以上或者轉發500次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情節嚴重”,可能構成誹謗。行為人明知損害他人名譽是捏造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實施傳播行為,主觀上故意、客觀上造成實際損害,情節嚴重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刑法第246條,誹謗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虛假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反復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捏造事實,嚴重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不良影響的;誹謗他人會導致受害者精神失常或自殺等。

1。網絡暴力混淆了真假真與假。尤其是在像互聯網這樣的虛擬社會,真假難辨。在網絡暴力的不斷沖擊下,真、善、美、假、丑這些難以區分的東西變得更加難以區分。總的來說,真理的扭曲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傳播過程中真理的扭曲和混淆。網絡暴力往往是真相被扭曲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對錯混淆,真假難辨。2。網絡暴力侵害了當事人的權益。在網絡暴力中,參與者的非理性群體攻擊侵害了網絡暴力所涉及的當事人,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傷害,直接騷擾當事人的真實生活。特別是當人肉搜索開始流行的時候,網民們不再局限于通過網絡上的語言、文字或圖像來攻擊和攻擊當事人,而是通過人肉搜索從網絡的虛擬社會直接滲透到現實社會中來騷擾當事人的真實生活。在網絡暴力事件中,受害者有一個姓,但他找不到具體的傷害者。正因為如此,參與的網民以不批評公眾的心態任意行事。在網絡集體暴力中,網民很少考慮當事人的心理。然而,對網絡暴力當事人的處罰與相同的處罰完全不同。各方需要道德譴責和法律制裁,但他們絕對不需要打著道德和正義旗號的暴力來解決問題。3。網絡暴力影響網民的道德價值觀
除了直接的危害和影響,網絡暴力的頻繁發生也會影響網民的價值觀。正確的價值觀是人類社會秩序正常運轉和構建美好和諧社會的保證。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道德價值觀一直影響著他們的行為和做事方式。就學校食堂而言,吃飯時總是很擁擠,樓梯也總是很擁擠,但卻是混亂有序的,也就是說,價值觀在起作用。交通規則的原因是一樣的。在一個沒有交通規則、沒有紅綠燈的世界里,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和車輛會互相讓道,這樣每個經過的人都能很快到達目的地。社會的共同價值觀影響個人的價值觀,進而影響個人的行為。
網絡暴力沖擊著人們自身的防御系統,原本符合社會倫理和道德意識的價值觀將在網絡暴力的沖擊下被扭曲。辯證法最初主張在網絡暴力
4中,網絡暴力阻礙了和諧社會的構建
網絡暴力加速了個人信息的泄露,引發了社會恐慌,阻礙了和諧社會的進程。2012年4月半,針對公民如何保護其個人信息權利開展了一項網絡調查,共有4,142名參與者。其中,關于個人信息是否泄露的調查數據顯示:30%的人遭受過多次信息泄露,40%的人偶爾遭受過信息泄露,只有15%的人很少遭受這種情況,15%的人不清楚自己的信息是否被泄露。可以看出,至少有70%的人已經暴露在不同程度的個人信息泄露中。個人信息安全關系到個人的個人利益。個人信息被侵犯,使雙方不安全,容易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