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賠償金已談妥】2019年11月,高以翔因錄制綜藝節目《追我吧》不幸猝死引發網友熱議。據悉,當時高以翔錄制節目過程中體力不支倒地昏迷,在送往醫院后,經過2個多小時的搶救,依然無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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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賠償金已談妥】2019年11月,高以翔因錄制綜藝節目《追我吧》不幸猝死引發網友熱議。據悉,當時高以翔錄制節目過程中體力不支倒地昏迷,在送往醫院后,經過2個多小時的搶救,依然無力回天,最終被宣告心源性猝死。
意外已經發生,但浙江衛視并沒有第一時間正視責任,而是多次嘗試將問題指向他處,絲毫沒有要為自己的過失負責的意思,這點令網友感到憤怒。直到最后,浙江衛視才發聲道歉。
高以翔12月份的告別追悼會在臺北第一殯儀館正式舉行,當時浙江衛視也派了代表來參加追悼會,他們身穿全黑西服,顯得莊重嚴肅,表情凝重,看來高以翔意外去世對他們也造成了不小的打擊。但當記者提及賠償金問題時,他們并沒有回應,反倒是匆匆離開現場。此情此景令人心寒,在網友看來,浙江衛視的人員只會逃避問題,而不是直面問題。
不過,有關賠償金的問題似乎有了新的進展。就在1月17日,臺媒報道高以翔的保險金以及浙江衛視的賠償金已經談妥,雖然高以翔的經紀公司始終不肯透露具體的數目,只說交由律師處理,但這件事的處理結果終究還算是令人滿意的。
高以翔的追悼會結束之后,他的遺體被火化,骨灰移到金寶山墓園長眠。為了能讓親朋好友和粉絲永遠記得高以翔,墓園會建成一個專屬于高以翔的紀念碑,到3月份金寶山還會舉行紀念碑落成儀式。
高以翔是工作中意外猝死的。這藝人的工作方式跟其他行業不同,不懂這浙江衛視跟其經紀公司是怎么賠償的。如果是一般行業的員工。工作中猝死屬于工傷嗎?哪些情形屬于工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